考试公告

2018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来源:桂林市教育局时间:2018-06-02


2018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已经结束,根据《2018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规定,现将2018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资格复审的对象

㈠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及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递补人员由相关教育局负责通知)。

㈡报考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在招聘岗位与报名人员比例不达1︰3比例而实行免笔试的人员。

㈢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详见附件1和附件2。

2018年5月25日起,考生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gxeea.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018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市属学校(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各县(区)学校(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具体安排如下:

资格复审范围 资格复审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市属学校 6月6-8日

桂林市教育局8楼人事教育科(临桂区致远路2号)

0773-3662796
秀峰区属中小学 6月11-12日 秀峰区教育局401会议室(秀峰区棠梓巷1号) 0773-2835332
象山区属中小学 6月6-7日 象山区教育局二楼201、202教室(象山区雉山路19号) 0773-2150555
叠彩区属中小学 6月12-13日 叠彩区教育局(中山北路147号叠彩区政府办公楼903室) 0773-8983969
七星区属中小学 6月12-13日 七星区教育局五楼会议室(七星区马坪街15号) 0773-2183615
雁山区属中小学 6月14-15日 雁山区教育科技局二楼行政综合办公室(雁山区雁山街93号) 0773-3552881
临桂区属中小学 6月4-5日 临桂区教育局人事股(临桂人民路19号八楼) 0773—5582025、5580901
阳朔县属中小学 6月12-13日 阳朔县教育局二楼人事股(龙岳路) 0773-8886821、8811115
灵川县属中小学 6月11-12日 灵川县教育局二楼人事股(灵川县灵西路46号) 0773-6812234
兴安县属中小学 6月12日 兴安县教育局 (兴安县教育路32号)教研楼四楼会议室 0773-6228169
永福县属中小学 6月14-15日 永福县教育局三楼309、313室(永福县凤城路77-1号) 0773—8516663 0773—8553525
灌阳县属中小学 6月13-14日 灌阳县教育局七楼会议室(灌阳县灌江西路7号) 0773-4215581
龙胜县属中小学 6月12-13日 龙胜县教育局一楼人事股(龙胜县古龙街31号) 0773-7516301
资源县属中小学 6月11-12日 资源县教育局二楼人事股(资源县城北开发区) 0773-4315138
平乐县属中小学 6月11-13日 平乐县教育局三楼人事教育股办公室(平乐县正北街100号) 0773-7884174
荔浦县属中小学 6月13-14日 荔浦县教育局人事股(荔浦县荔城镇滨江南岸13号三楼) 0773-7223922
恭城县属中小学 6月13-14日 恭城县教育局人事股六楼(拱辰东路八巷19号) 0773-8216231
全州县属中小学 6月11-12日 全州县教育局7楼职改办(全州县桂黄中路110号) 0773-4822298


3资格复审的组织实施

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对进入市属学校教师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县(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对进入本地学校教师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交材料

⒈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交如下材料:在网上下载打印《2018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二份(贴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要求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考生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的所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考生,须主动向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⒉资格复审时,考生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和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报考者的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⒊2018年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必须在7月10日前提供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原件才具备录用资格。

⒋已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但尚未及时取得的,可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进行验审;已参加国考,尚未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可先参加资格复审,但必须要在6月12日前主动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视为本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其他说明

1.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按《2018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要求携带全部报名手续材料原件按时到现场验证复审,逾期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进行验证的,要说明理由,经复审单位同意后,可以委托代理(携带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要写出放弃面试资格说明材料(本人签名、注明报考岗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材料可传真)报相关教育局。

4.各县区中小学教师招聘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的具体要求,由各县(区)教育局通过面试通知书或面试公告通知考生。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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