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公告

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象山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未知时间:2016-06-27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现将《2016年度象山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日




  2016年度象山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方案


  根据《2016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2016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和《2016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精神,为确保2016年象山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面试原则及目的

  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严格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

  通过面试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适岗能力,确保择优选拔人才。

  二、面试对象

  参加2016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1: 3的比例,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

  三、面试资格复审

  (一)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6月15日-6月16日。

  (二)面试资格复审地点:象山区教育局一楼(象山区雉山路19号)

  (三)严格实行资格复审制度。笔试成绩公布后,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进入教师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通过后才能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需提交如下材料:网上下载打印《2016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二份(贴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要求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应聘人员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的所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应聘人员,须主动向资格复审工作人员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并必须在面试前提供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原件才具备聘用资格)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应聘人员的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人员面试资格,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领取面试通知书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参加面试。

  四、面试形式及赋分

  根据报考职位特点,面试形式为“试讲”或“试讲+学科技能”,分值为100分。

  五、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7月9日。

  地点:桂林市铁路西小学

  参加面试人员务必按面试通知书及面试公告的要求准时到达面试地点参加面试,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方法及内容

  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基本素养;还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一)面试方法: 应聘人员根据试讲试题在备考室进行30分钟备课,然后进入考场进行“试讲”或“试讲+学科技能”。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专业面试形式为试讲,时间:15分钟;小学体育、幼儿园教师面试形式为试讲+特长展示(器材、道具等自备),时间分别为:10分钟、5分钟,成绩比例:7:3;小学科学面试形式为试讲+操作,时间分别为10分钟、25分钟,成绩比例:4:6。

  (二)试讲内容:为桂林市现行使用的教材中,各学段各学科相应的教材。

  (三)面试命题

  试讲题在相应的教材中随机抽取。同一职位内容一致。

  七、面试的组织及程序

  面试分别设立考务办公室、候考室、备考室、面试考场等,实行全封闭管理。

  (一)面试考场人员安排

  根据招聘职位和应聘人员人数分设七个面试试场,各面试试场同时进行。

  每个考场设考官7人(其中主考官1人、考官6人)、计分员、核分员、监督(计时)员各1人。

  (二)面试的程序

  应聘人员在候考室按自己抽取的面试顺序号依次由引导员带入备考室进行备考,备考时间为30分钟。备考结束后,由引导员带入考场面试(应聘人员在进入考场时只能报告面试序号,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本人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面试时间为15分钟或35分钟。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不得返回候考室或备课室,自行离开考点或者到应聘人员休息室等候面试成绩通告。

  (三)面试的评分规则

  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评分采取百分制。试讲面试结束后,每位考官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情况,参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应聘人员每一个测评要素的得分,并计算出总分。

  应聘人员最后得分按各考官评分的总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分值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方法处理),经现场计分员计算、核分员核准、监督人员确认后,交主考官审核签字生效。

  八、成绩公布及进入考核人选的确定

  成绩公布:每个考场面试结束后, 由面试考务办工作人员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考核人选确定:按照同一职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总分高者优先,仍然相同时,以《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其中按1:3比例进入面试的考生,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核程序。

  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招聘面试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面试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所有参与面试工作的考官、命题人员和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面试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作弊的;

  3.面试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面试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面试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试题的;

  5.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2009〕126号)等相关规定,应聘人员在面试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等处理。

  (五)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面试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

  本方案经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组织实施。



  2016年度桂林市象山区中小学教师

  公开招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保证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2016年桂林市象山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经翠艳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区长

  副组长:唐华镁 区教育局局长、教育工委书记

          李顺华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唐钟慧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杨好俭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社局局长

  成 员:李莉雅   区人社局副局长、公务员局局长

         胡志龙   区纪委监察局副局长

         贡乐伦   区教育局副局长

         张 林    区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唐华镁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贡乐伦兼任。

  ⒈考官组:负责聘请通知考官、考官分组、考前培训,协助考点负责人处理面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⒉考务组:根据面试考生人数编排面试考场,负责工作人员的分组和考前培训,协助考点负责人处理面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负责面试成绩的检查验收、公布张贴。

  ⒊后勤保障组:负责面试考场安排、布置,落实中午快餐,负责面试考场工作袋、工具袋的准备分装,考官及工作人员酬金的发放等,印刷各类面试评分、计分、成绩汇总表格。负责落实考点医务、安全保卫工作。

  ⒋命题组:负责随机抽取面试题(面试题由区纪检监察部门领导和区教育局纪工委领导抽取),负责复印、分装分送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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